浙江联合应用科学研究院产品质量鉴定事务所是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入册的鉴定单位,专职从事产品质量、质量事故、产品损失和灾后评估等鉴定工作的组织机构。目前事务所主要从事特种设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交通运输设备(汽车)、工程机械、热能动力设备、化工过程设备、机械设备、环保设备、节能设备、仪器仪表等产品的质量鉴定工作。 事务所是政府部门联合授权的独立的鉴定机构,拥有一批资深、敬业、鉴定经验丰富、鉴定水平高超的鉴定团队。其中,教授级高工10人,高级工程师55人。同时,在浙江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和浙江省特种设备与能源环保计量行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全力扶持下,与多所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共享有鉴定范围内全国近300名专家库成员,人才队伍优势明显。 事务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管理规定》、《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结合事务所的实际工作情况,构建起完整的管理体系,并制定了《鉴定事务所管理体系文件》(ZLK/GL-2012)。确保了鉴定工作的规范有序,强化了内部管理、规范了鉴定行为、提高了鉴定质量。 资深的鉴定专家、先进的鉴定设备、完善的内部管理能力为鉴定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事务所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技创新,坚持“科学、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努力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权威鉴定机构,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