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等耐用商品,消费者自接受商品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
三包期内争议解决过程中需要的检验费用由经营者承担
场景类型 | 费用承担方 | 法律依据 |
---|---|---|
三包期内(2年/5万公里) | 厂家或经销商 | 汽车三包规定第19条 |
存在产品缺陷(如刹车失灵) | 生产者 | 产品质量法第47条 |
消费者自行改装导致争议 | 消费者 | 民法典第1206条 |
提供法院判决后的执行协助
简易程序案件优先处理
维权专线:0571-85284502
A:胜诉后可凭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A:可申请重新鉴定,但需提供充分反驳证据